型号AFT工况用电
是否满足环保要求是
项目区域要求全国
经营模式代理
品牌发源地郑州
信息系统安全需求
本次系统需按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南》和《信息安全风险评估规范》等有关要求,开展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检验信息系统对安全环境变化的适应性及安全措施的有效性。
按照信息密级,系统在不同的信息安全域实施相应的安全等级保护,形成不同安全策略;对不同安全等级的信息,通过身份认证和访问控制,实现授权访问;在传输、存储信息或数据的过程中,确保信息或数据不被未授权的用户篡改或在篡改后能够被迅速发现。
对于内部的数据安全,要有完善的自动化备份机制,采用的数据存储和备份技术,确保整个系统具备数据安全备份和应急响应等功能。
3.3 数据共享交换需求
提供本服务后,要实现本项目与外部关联系统的数据共享交换,终实现“数据备份和协同”, 市生态环境局可对外共享数据包括污染源用电监测信息和企业设备申报审批信息等。
市生态环境局业务开展需要时可进行补充,通过数据存储服务实现数据交互至外部系统,如可共享数据企业相关信息、污染企业设备监测数据和停限产异常报警信息等数据。

一、 主要功能
对企业生产设施、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状态实行不间断监测分析,可有效发现企业污染防治设施闲置、差别化管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助力环境执法提升科技化水平。
二、 监测点位选取
技术单位要通过实地现场勘查,全面掌握企业生产设施与污染防治设施及其相对应关系,确定监测点位信息。监测点位的选取应包含以下设施:
1.关键污染防治设施;
2.有污染物产生的生产设施设备;
3.参与差别化管控和应急减排的生产设施;
4.其他需要监测的点位。
三、 监测设备要求
前端监测设备须满足对监测点电压、电流、功率、电能等信息的采集。电压监测精度不低于1.0V,电流监测精度不低于1.0A、功率监测精度不低于1.0W;监测数据采集频率不低于1次/15分钟。监测装置应支持以下“事件上报”功能:
(1)被监测设备开机、停机、工作电流异常变化;
(2)前端监测设备的上电、停电。

污染工况配用电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和计量认证要求,根据工艺设计,对影响污染物排放的排污单位生产设施、污染物治理设施(以下简称治理设施)运行的关键电气参数(如:电流、电压、功率、功率因数、电量等)进行监测;结合排污单位生产工艺和末端监测数据,全面排污单位的生产设施和治理设施的运行

打开“用电工况系统”APP,该车间的生产设备、引风机、等离子处理设施的实时用电量、开启时间、停运时间等都以折线图的形式一目了然。此外,针对治污设施发生的停电、停运、低负荷等情况,APP还会以“报警”信息的形式推送给企业负责人和环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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