型号AFT工况用电
是否满足环保要求是
项目区域要求全国
经营模式代理
发源地郑州
生产设施及污染防治设施工况用电监测系统是污染源监测治理项目建设的进一步深化,在原有监测的基础上,深入到产污及治污设施运行的本身,通过对设施运行全过程的实时、分析、预警、核查和管理,实现对企业偷排、漏排等情况及时报警,真实掌握企业生产状况。

系统功能
从市环境管理和决策实际需要出发,本系统以实现对市生态环境信息资源和环保工作的现代化管理,服务于全市环境管理工作的开展和决策。
3.1系统性能需求
(1)系统响应时间
除上传下载以外,WEB端打开常规界面的系统响应速度不高于2秒,业务流转操作的响应速度不高于3秒。
(2)系统并发性
应用系统满足一定用户的并发需求。具体要求包括:面向全市环保用户至少支持100个用户的并发访问能力;面向企业用户至少支持500个用户的并发访问能力。
(3)系统稳定性
数据库服务器和应用服务器由采购人提供(详见“4.1.3服务器技术要求”)。
(4)系统易用性
用户可以通过浏览器访问系统,客户端要支持主流浏览器(如Chrome、Edge、360速)。对于应用系统而言用户在完成系统的主要功能时,应当尽可能的减少用户的重复操作,对于一些不必要的步骤应当适当删减,对用户的输入操作也可以适当的加方便和人性化,同时对一些应用系统非主要的功能适当删减操作步骤,简化用户操作量,同时提高界面亲和度,提高用户的使用体验。

一、 主要功能
对企业生产设施、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状态实行不间断监测分析,可有效发现企业污染防治设施闲置、差别化管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助力环境执法提升科技化水平。
二、 监测点位选取
技术单位要通过实地现场勘查,全面掌握企业生产设施与污染防治设施及其相对应关系,确定监测点位信息。监测点位的选取应包含以下设施:
1.关键污染防治设施;
2.有污染物产生的生产设施设备;
3.参与差别化管控和应急减排的生产设施;
4.其他需要监测的点位。
三、 监测设备要求
前端监测设备须满足对监测点电压、电流、功率、电能等信息的采集。电压监测精度不低于1.0V,电流监测精度不低于1.0A、功率监测精度不低于1.0W;监测数据采集频率不低于1次/15分钟。监测装置应支持以下“事件上报”功能:
(1)被监测设备开机、停机、工作电流异常变化;
(2)前端监测设备的上电、停电。

环保设施电力系统平台依托物联网电力传感技术,实时采集企业总用电、生产设备及环保治理设备用电资料。通过关联分析、限分析、停电分析等技术手段,及时发现环保治理设备未开启、异常关闭等异常情况。电力系统平台采用分体方案整体结构,的技术特点是两免,即免停产,企业无需关闭设备即可安装;免布线,所有设备无线连接无需施工布线。
今后,在普及推广“电”系统的同时,充分发挥在线和用电系统威力,建好要用好,提升执法效率,打击违法排污,保障环境安全。,以及其他未安装在线监测的企业,全部安装治污设施用电系统,实现全天候、全覆盖地实时,进一步提升规范化、智能化环境水平。
http://www.xf-119.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