型号AFT工况用电
是否满足环保要求是
项目区域要求全国
经营模式代理
发源地郑州
在当面环保工作任务重、头绪多、要求严的形势下,企业安装环保设施用电状况监管系统对于随时掌握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提高企业的自我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很有必要,是一种监管模式的新尝试、新探索,也定会为企业环境管理水平整体提升,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助力!
环保设施用电状况监管系统,是对生产企业进行电路改造,分别在生产设施和治污设施的线路上各安装一块智能电表采集用电情况,智能电表中装有智能芯片联网,接入手机APP平台,实时推送设备用电信息。一旦出现异常情况,如治污设备不按规定开启、治污设备低效运行、企业擅自偷换监控设备等情况,监控指挥中心平台将在第1时间触发报警,监管者可以第1时间对企业治污设施不运转、违规生产等行为进行处理。而且凡是安装分表计电系统的企业在APP上均可显示具体位置。

一、系统背景
随着国家和对于环保要求的迫切提高,有关部门也接二连三地各种措施,根据企业总用电量、生产设施用电量、环保治理设施用电量平衡原则进行监管,确保企业的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以达到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目的。将环境监管关口从监督企业污染排放前移至监控企业用电量,对辖区内重点涉气企业的产污、治污、排污全过程实行24小时监测,并根据企业总用电量、生产设施用电量、环保治理设施用电量平衡原则实施环境监管,确保企业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可有效防止企业治污设施“偷懒”等恶意行为。
二、系统概述
环保用电智能监管系统根据企业的生产和治理工艺,分别对产污设施和治污设施安装采集设备,利用传感技术实时收集设备工况数据,再将数据用无线方式传输到后台监测系统平台,实现对企业总用电量、生产设施用电量、环保治理设施用电量的24小时不间断全过程远程监测,这样一来便可以根据三个用电量相互间的比对,掌握治污设施的运行情况,企业主、设备运维人员、环保局执法人员都可以实时了解每个车间用电量的在线监测情况,从而实现对产污、治污设施运行情况的监控。

采集设备可安装在用户既有设备供电开关集成机柜(如防爆柜)内的,采集设备应准确安装在对应开关位置,无强电源引出,满足机柜密闭要求。采集设备无法安装在用户既有柜体内的,现场应增加不低于用户现场防护等级的箱体,引出部分应通过PG防水接头由金属软管保护。工况用电监测设备安装在室内的,工频运行的应直接安装在开关出线位置,变频运行的应安装在变频器进线侧。现场应能为数据采集传输仪提供可靠的不间断电力负荷,安装在户外的应配备完善规范的接地装置和避雷措施或在避雷保护范围内,安装位置不能位于通讯盲区,确保上下行数据传输稳定,同时应具备防盗和防止人为破坏的设施。

力安科技大气污染工况用电监控系统(用电监控系统)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和计量认证要求,根据工艺设计,对影响污染物排放的排污单位生产设施、污染物治理设施(以下简称治理设施)运行的关键电气参数(如:电流、电压、功率、功率因数、电量等)进行监测;结合排污单位生产工艺和末端监测数据,全面监控排污单位的生产设施和治理设施的运行、
污染物治理效果和污染排放情况,判定排污单位停限产状态、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态以及污染物排放监测数据的合理性、真实性和可接受性。
1、安装联网
用电监控系统现场端属于污染防治在线监测设施,安装的责任主体是废气排放企业,各镇(区、街道)环保机构组织辖区内废气排放企业按要求安装。
用电监控系统现场端勘查选点的基本原则是以企业《排污许可证》、环评资料或应急减排措施清单为依据,涉气生产线、生产工序、生产装置及其对应废气收集与治理设施的核心用电设备,应安装用电监测设备。同一车间内,有多个废气产污点,应分别选点安装;收集、治理涉及多及工艺的,应分别安装,严禁漏装。
用电监管系统现场端安装必须符合《江苏省工业污染源(废气)工况用电监测技术指南(试行)》(附件2)要求,数据必须直接上传省、市用电监管平台服务器,不得通过中间载体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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